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高明区公告时间2018年03月01日15: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2日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803-300204-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

(二)、 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380万元 , [人民币 276 万元/年(含税)]

该金额为总包干形式(含总院 2 台溴化锂中央空调机组改造费用、5年的能源费和维护费等),由中标方负责两台中央空调主机的节能改造以及配套系统,油改油气两用后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改造费用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合同期内中标方按采购人要求改造 2台中央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及中央空调系统安全运行的工作,以及对总院全部分体空调进行维护保养。合同期内自负盈亏,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具体要求见招标内容以及需求。

(四)、 采购数量: 1项

(五)、 采购项目期限:EMC 合作期限为5 年(其中含:中央空调机组改造工期为 60 日历天)

(六)、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 将原有 2 台燃油中央空调机组改造为油气两用溴化锂中央空调机组并改造验收合格,设备质保期为 1 年;

6.2中央空调机组改造后,由负责改造的中标单位进行维护保养、日常管理及运营,项目合作期为5年。

6.3 EMC 合作期限为5年,改造合格后的空调机组的 1 年质保期在 5年的 EMC 合作期满后生效;

6.4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需求”。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代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原件核查的项目须到现场办理。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3月02日 至 2018年03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3 月 02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嘉慰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联系人:鄢建如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59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1*****93725.pdf"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1*****93725.2.27%E6%9C%80%E7%BB%88%E5%AE%9A%E7%A8%BF.pdf" ignore="1">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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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合同能源管理 中央空调改造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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