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房产管理局智能电表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灵台县房产管理局智能电表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灵台县房产管理局现委托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碑子沟廉租住房小区6—14号楼智能电表及空开更换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房产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房产管理局智能电表采购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碑子沟廉租住房小区6—14号楼900块电表及空开。
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4.项目概算资金:约28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对廉租6—14号电表及空开进行更换。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计划工期:1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8年3月13日,
竣工日期:2018年3月22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标段的能力。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灵台县房产局206室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灵台县房产局会议室。
2.开标日期:2018年3月7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在报名时准确填写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52号
联系人:张小博
电 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
联系人:刘文卓
电 话:136*****563
座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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