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改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无塔式自动供水设备协议供货重新采购,主要规格要求详见“采购项目要求”及 “投标货物报价表”。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分4个品目。品目一:单户型无塔式自动供水设备,拟定2个供应商;品目二:稳压集中型无塔式自动供水设备,拟定2个供应商;品目三:变频稳压集中型无塔式自动供水设备,拟定2个供应商;品目四:潜水式恒压集中型无塔式自动供水设备,拟定2个供应商。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的某一项,且每种规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标。在需求不调整的情況下,本项目不组织二次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供水设备生产企业;
3、所投产品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书);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单独密封(与正副本分开装订),封面予以“资格标”注明并列明所投品目;投标人另提供一份单独密封的投标报价表电子版(采用Excel格式),未单独密封资格标及电子版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五)购买招标文件:2009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工作时间内,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购买。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区(详见本中心五楼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付利息。中标者需缴纳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供货期满后如无违约问题予以全额退还,不计付利息。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 址:赣州市章江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rar">文档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