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人民政府计育办宣传物品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人民政府计育办宣传物品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人民政府计育办宣传物品采购项目
的资格预审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人民政府计育办宣传物品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人民政府计育办宣传物品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HCHHHT-CG-171207
2.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计育办宣传物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76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需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4.供应商为经销商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注:1、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刘京海石瑾璐
联系电话:****-******* 139*****19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人民政府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707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云秀兰
联系电话:133*****526
2017年12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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