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招标文件第02号补遗公告
三亚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招标文件第02号补遗公告
三亚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第02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二条第8款的规定,招标人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澄清,若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3.4.1款补充调整如下: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中《联合投标协议书》),并应明确其中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全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参加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投标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 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3.4款中增加此项条款:3.4.5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下载可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在2018年3月18日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初始注册推荐单位为三亚城市地下管廊投资有限公司,已注册供应商应添加三亚城市地下管廊投资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招标人将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纳入三亚城市地下管廊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投标截止前未提交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三亚城市地下管廊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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