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
采购单位 | 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 ||
行政区域 | 孙吴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3月02日13: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3月05日09:00至2018年03月09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3月27日10:00 | ||
开标地点 | 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 | ||
预算金额 | ¥119.9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关远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232 | ||
采购单位 | 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135*****8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广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关远洋 | ||
附件: | |||
附件1 | 招 标 公 告 (黑龙江省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剧采购项目).doc |
黑龙江广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T-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远洋
项目联系电话:137*****2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地址: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联系方式:杨先生 135*****8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广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关远洋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GT-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采购项目已由孙吴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为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1,199,750.00元。
2.3招标内容:媒资管理系统、多功能导播一体机、新闻采访用摄像机及附属设备、其它附属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5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8本项目划分包段: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6、本次招标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本人参加,招标项目并全过程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第3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及本招标公告第3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广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孙吴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孙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88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广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
联 系人:关远洋
联系电话:137*****232
E-mail:********@qq.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6、本次招标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本人参加,招标项目并全过程到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9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5日 09:00至2018年03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本公告第3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及本招标公告第3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广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宏伟小区1栋3单元8-9层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6、本次招标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本人参加,招标项目并全过程到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文化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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