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材质PE袋采购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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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招标物资: | 聚乙烯材质PE袋 |
招 标 人: |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为降低聚乙烯材质PE袋采购成本,在保障我司生产稳定性的同时增强聚乙烯材质PE袋供应保障性,特邀请贵公司参与2018年聚乙烯材质PE袋采购投标,希望与贵司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利、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被责令停业,或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投标资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3日10点整。(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总部;
(2)开标时间:2018年3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招标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邮 编:400082
联系人: 刘晓霞
电 话:********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质量及稳定性要求
1、具体技术要求见附表3。
2、产品稳定性的保障。
因产品性能直接影响着我司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故贵司务必保障供货且外观质量、理化性能、抗拉强度、周转率等指标符合我司要求。
二、生产及保障能力
我司的需求量、规格型号详见附表4。交货时间:最晚不晚于2018年3月23日提交首批货物。卖方保证按照买方需求连续供货至2018年12月31日。各中标人最终供应数量按照第一名到第二名的顺序,原则上参照7:3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交货要求
严格按照我司的交货计划执行;采用汽运或其他运输方式送到指定是地方并负责卸货。如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未完全履行《交货计划》造成缺货,中标人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招标人的正常生产运行,并承担紧急情况下额外产生的费用。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可就招标文件中不明确、不一致或有异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向招标机构(邮件接收:chenchaoonline365@163.com)提出澄清或答疑要求。
5.2书面(或邮件)形式答疑及澄清要求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应在2018年3月13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机构,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视为同意招标书全部内容。
5.3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答疑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当书面答疑书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答疑书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招标人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6.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提交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电汇、银行保函、现金支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以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留拒收的权利,若因此影响其投标有效性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银行转账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6.4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书前3 日内,按上述第6.2条和第6.3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缴。
6.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与其他投标人恶意磋商,串通投标价格的;
(2)招标人确有正当理由须延长投标有效期以完成相应工作,而投标人不同意的;
(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招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并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的;
(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5)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七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7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
(1)公司名称: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账 号:5000 1333 6000 5001 2972
(3)开 户 行:建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6.8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供缴纳凭证。
七、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一年。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招标人拒绝。
7.2 确有正当理由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六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提交
8.1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结实的、不透明的纸质材料密封,内层和外层密封袋上均应清楚地注明“投标文件”的字样。
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
每一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每一密封袋上除注明上述相应的字样外,还应清楚地注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名称和详细地址;
(2)“在2018年3月13日10:00(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8.2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派专人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所有投标文件送达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2条规定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九、开标与评标
9.1开标
招标方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开标时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方将启封“开标文件”,并根据其中的“投标书”内容公开唱标,唱标的结果招标方将以合适的方式加以记录。
9.2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不对投标人开放。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兼顾国家环保政策及各区域的影响,依法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附表1中的标准和方法排序确定第一至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9.3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至四名中标候选人,得分前二名为中标人。同标准下的产品单价原则上以中标人中最低价格为准,最终供应数量优先满足价格最低价中标人或按照第一名到第二名的顺序,原则上参照7:3的比例进行分配。
9.4废标条件
评标过程中,无论在任何阶段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故意进行无效投标的;
(2)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的;
(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抑制其他供应商的;
(4)通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评标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5)存在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废标条件的。
十、签订合同
10.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10日之内签订合同,逾期不能签订视为中标无效。
1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中标人提交的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合同自动失效:
(1)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新供应商10日内必须提供符合标定质量要求的产品试用,逾期不能提供;
(2)新供应商产品入厂检验合格后试用,不合格则退货。累计供货发生两个批次不合格,则给予10个工作日的停供整改期限,同时扣减供应份额5%,由第一名补替供应;累计三次不合格,则给予30个工作日的停供整改期限,同时扣减供应份额20%,由第一名补替供应;超过三次不合格,则取消供应资格一年。
(3)一旦试用合格,必须保证供应连续性,合同期内出现两次供应不上。“供应不上”包括但不限于:因质量问题须退换货,但无法按期提供新批次合格品;合格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要求;产能、配送能力、库存原材料不足等因素,经公司评估认定存在缺货风险,等等。
10.4合同期内,各合格供应商不得恶意停供,若遇可预见性的减产或停产,供应无法保障,供应商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我司,否则招标人另外向其他供应商购买聚乙烯材质PE袋,其单价的差价部分以及运输费等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十一.履约担保
1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正式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的履约担保金(与之前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的招标保证金共计4万元,肆万元整)。履约担保也可采用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形式。履约担保的范围包括书面合同的责任。
11.2中标人拒绝按上述第11.1条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自动转化的履约担保金,并且不再退还,不再签订供应合同。
11.3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责任。
11.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合同后,履约担保金的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清单
投标文件中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质量控制要求
投标书
致: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聚乙烯材质PE袋采购业务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
1、投标书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需要)
3、质量控制要求
本投标书签字代表声明并同意如下事项:
A. 我方投标单价每条为人民币(含17%增值税价,一票制)。报价格式为:出厂含税单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严格按照填写,详细见附表5。
B. 我方将依据招标文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C. 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有),和所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D.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一年。
E.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F.我方将按照每季度一次核实贵方的实际到货产品质量与本次投标书中承诺的各项指标范围,一旦发现超过总供应量2%的产品与贵方填写的指标不符,将有权拒绝支付贵方的剩余货款并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注册地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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