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2016年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五标段运动场施工
海安县2016年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五标段运动场施工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2016年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 (项目名称) 一标段运动场施工、二标段运动场施工、三标段运动场施工、 四标段运动场施工、五标段运动场施工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2016年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安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6]103号、海行审[2018]75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教育局,招标人为海安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县属学校、城东镇、角斜镇、李堡镇、大公镇、南莫镇、墩头镇、海安镇、曲塘镇、雅周镇等各中小学; | |||||||||||||||||||||||||||||||||||||
(2)工程规模:计24片运动场; | |||||||||||||||||||||||||||||||||||||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一标段运动场施工(立发中学、南屏小学、韩洋小学、壮志小学)、二标段运动场施工(老坝港初级中学、角斜小学、沿口小学、曹园小学)、三标段运动场施工(古贲小学、北凌小学、沙岗小学、邓庄小学、墩头小学、双溪小学)、四标段运动场施工(孙庄小学、隆政小学、青萍小学、胡集初中、隆政初中)、五标段运动场施工(曲塘小学、李庄小学、顾庄小学、雅周小学、王垛小学); | |||||||||||||||||||||||||||||||||||||
(4)每标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7月28日;标段工期:120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合格;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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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应满足【2014】100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施工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3.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塑胶运动场施工工程】(以上业绩须同时网上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完整的原件扫描件)。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7)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本工程共5个标段按开标顺序每位投标人限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中标顺序为一标、二标、三标、四标、五标;(4)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3月2日到2018年3月14日9:00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4日0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一标段21万元、二标段15万元、三标段24万元、四标段21万元、五标段15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教育局 | 代建单位: 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海安县宁海南路24号 | 地址:海安县中坝南路12号 |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达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
联系人:倪一荣 | 联系人:许芳 | 联系人:肖建华 | |
电话:0513-******** | |||
传真: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7">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e4b379a6920d********1">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1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9">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类似项目业绩 | 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塑胶运动场施工工程】(以上业绩须同时网上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完整的原件扫描件)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 |
其他要求 | a.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2.2详细评审标准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3投标报价(99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
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市政工程为86%;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2.2.4.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13.2.2.4.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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