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辽阳县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学校实验仪器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18-03-05 至 2018-03-24 撰写单位: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辽阳县 撰写人: 辽阳县
辽阳县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学校实验仪器购置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辽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辽阳县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学校教学仪器装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阳县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学校实验仪器购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XZFCG-
********-2
3.采购内容:1分包:实验室改造;2分包:物理仪器等;3分包:美术仪器等
明细见邮箱(邮箱账号:
lyxzfcgzb@163.com;密码:lyx123456)4. 最高限价:1分包:
*******元;2分包:
*******.80元;3分包:
*******.60元
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完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6.交货地点:教育局指定的各中小学(辽阳县境内)
7. 质量要求:产品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环保标准
8. 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
9. 其他要求:⑴联合体投标:不允许;⑵兼投兼中:允许;⑶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余额三分之一,支付合同余额二分之一,第三年支付剩余额。
二、投标人报名资质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含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 法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
6. 供应商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 1分包报名供应商还需提供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含叁级)。
(二)供应商开标现场还需携带以下资料:
1. 每分包供应商需携带所有分包所有设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最终合格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进入开标和评审阶段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9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投标人报名资质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阳县审计局二楼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辽阳县审计局三楼会议室)
五、采购单位、采购执行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惠汉
联系电话: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人:徐胜男
联系电话:
****-*******注:公告中内容没有明确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辽阳县教育体育局
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5日
附件:
辽阳县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学校实验仪器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