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黄梅县105国道(理工中专-迎宾大道)改建工程及创业大道至理工中专段排水及附属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黄梅县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黄梅】黄梅县105国道(理工中专-迎宾大道)改建工程及创业大道至理工中专段排水及附属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黄梅县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黄梅】黄梅县105国道(理工中专-迎宾大道)改建工程及创业大道至理工中专段排水及附属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黄梅县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18-03-03
黄梅县105国道(理工中专-迎宾大道)改建工程及创业
大道至理工中专段排水及附属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财库[2014]214号和梅政办发[2017]94号文件精神,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了项目登记有关手续,现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黄梅县105国道(理工中专-迎宾大道)改建工程及创业大道至理工中专段排水及附属工程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总造价(送审价)约11700万元。其中:1、黄梅县105国道(理工中专-迎宾大道)改建工程合同价款为6827.7470万元,送审价约9600万元;2、黄梅县105国道创业大道至理工中专段排水及附属工程同价款为1678.364536万元,送审价约2100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1、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8]ZFCG-27号。
2、项目名称:黄梅县105国道(理工中专-迎宾大道)改建工程及创业大道至理工中专段排水及附属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内容:为黄梅县105国道(理工中专-迎宾大道)改建工程及创业大道至理工中专
段排水及附属工程提供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6、服务期限:自签订咨询合同起60日历天内完成
7、最高限价:计费方式为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项费用合计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49.8万元)。当计算的两项费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总金额超过人民币49.8万元时,只按人民币49.8万元计算(收取)结算审核服务费。其中:①基本收费以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鄂价工服规 [2011] 23号)的40%比例为最高限价,②追加收费以审减额的5%比例为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至少拟派5名具备法定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负责本项目审计,且在整个结算审计过程中不得更换。其中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3人中包含1名必须是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5、在黄梅县中介机构监管办公室已完成信息报备工作。(如何办理信息报备详见:黄梅县中介机构信息网关于报备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hbhmzj.net/)
6、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此委托代理人(可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但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磋商会)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磋商全过程及成交后服务期限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如出现同时报价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审定,其后果由有关供应商各方自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8、符合《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地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请供应商于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14:30~17:30,持下列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其文件等资料费为300元/家,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08日17:30分。
2、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核对并另附有鲜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对该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五、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5日09:00时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转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建行对建行系统内显示为:中国建设银行黄梅城关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8002;收款账号为****************2765并在汇款用途中载明本项目编号,凡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参谈。
六、递交首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限和磋商会议举行的时间
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时间:2018年03月15日08:00至09 :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四 楼会议室);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磋商会举行的时间(即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5日09 :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四 楼会议室)。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天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到场身份。
七、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有关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和《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hmxggzyjy.com/)上发布。
八、质疑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格式要求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质疑函电子文档),送至上述报名地点,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黄梅县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更新联系人:余曼
电 话:189*****725 电 话:****-*******
地 址:黄梅县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梅县迎宾大道490号
2018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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