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

(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绿春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本项目第13~20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分别位于绿春县半坡乡、骑马坝乡、平河镇、三猛乡、戈奎乡,预计总里程长180.693公里。硬化道路设计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米,路面宽度4.5米(含0.3米沟帮),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2.3第13~20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路线名称

路段名称

综合里程(km)

所属

乡镇

路面类型

招标

内容

13

绿春县半坡乡高井槽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高井槽老寨公路(2KM)

13.548

半坡乡

水泥混凝土路面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

的处村、牛波村公路(11.548KM)

14

绿春县骑马坝乡杯倮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东玛至哦莫公路(13.325KM)

27.907

骑马坝乡

水泥混凝土路面

绿春县骑马坝乡玛玉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夫哈村公路(9.545)

绿春县骑马坝乡莫洛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渣倮公路(5.037KM)

15

绿春县平河镇咪霞村委会村组公路

牛菇村进村公路(17.992KM)

26.897

平河镇

水泥混凝土路面

绿春县平河镇东斯村委会村组公路

腊咪至平昆公路(7.133KM)

绿春县平河镇略马村委会村组公路

龙央村进村公路(1.772KM)

16

绿春县平河镇车里村委会村组公路

甲斯村至大桥公路(10.400KM)

15.199

绿春县平河镇东哈村委会村组公路

东角村进村公路(4.799KM)

17

绿春县平河镇东角村委会村组公路

东角小寨进村公路(24.224KM)

24.224

18

绿春县三猛乡塔普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欧的公路(9.31KM)

24.170

三猛乡

水泥混凝土路面

虾处公路(3.10KM)

塔石公路(3.33KM)

绿春县三猛乡巴德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龙普公路(4.13KM)

龙施公路(4.30KM)

续上表

标段

路线名称

路段名称

综合里程(km)

所属

乡镇

路面类型

招标

内容

19

绿春县三猛乡爬别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爬别村委会自然村公路(15.265KM)

20.180

三猛乡

水泥混凝土路面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

绿春县三猛乡巴东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加泊公路(4.915KM)

20

绿春县戈奎乡埃倮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高二线至咪呸公路(15.90KM)

28.568

戈奎乡

水泥混凝土路面

埃倮新寨公路(2.006KM)

俄东公路(1.104KM)

格卡公路(1.70KM)

绿春县戈奎乡加梅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梅东公路(0.178KM)

普朵公路(0.774KM)

绿春县戈奎乡托牛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塔普公路(1.849KM)

绿春县戈奎乡哈鲁村委会片区村组公路

轰马东角公路(5.057KM)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8:00时至2018年3月9日17:00时),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建设工程类)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1楼大厅(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持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5)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经办人姓名,公司名称,经办人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6)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的网站截图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公司名称及所投标段名称)。

注意:投标人先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网上已报名成功截图”及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各投标人需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成功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不含图纸部分)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整,售后不退,不邮寄。在现场报名时缴纳。

4.3投标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成功后登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建设工程类)进行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参考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格式为*.BTBJ、第二信封格式为*.BTBS)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18年3月28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视

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

6.1按云政发[2015]57号规定,实行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原件提供给项目业主,待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6.2本项目在合同谈判时要求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参加合同谈判并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3根据绿政办发【2017】113号文规定,为方便工程资金的结算和税收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督促中标人与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成立独立核算纳税的公司或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向项目实施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绿春成立独立核算的公司或分公司的必须取得公司授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ynggzyxx.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绿春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绿春县双拥广场财政局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662599

联 系 人:李永康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

邮政编码:650217

联 系 人:周工

电话:135*****857

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路面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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