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JZFTX20180816006)采购公告
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JZFTX20180816006)采购公告
依据 [都购2018B********2]的采购计划,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JZFTX********006
2.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1 | 都购2018B********2 | 检察委员会会议系统设备 | 1批 | 220000.00元 |
所投部分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参数 |
1 | 显示器 | 1台 | 60寸高清显示器 |
2 | 终端主机 | 15套 | CPU ≥Intel酷睿 I3 6100 (i3 3.7G 3M缓存) |
3 | 升降器 | 15台 | 超薄高清触摸屏 |
4 | 交换机 | 1台 | 全千兆非网管 |
5 | 会议桌 | 1套 | 定制 |
注:投标产品为国产产品。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所在省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信用查询截图(须无失信记录);
(7)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7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都昌县工业园区1号3楼(新妙湖大道)
8.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都昌县人民检察院
单 位地 址:都昌县芙蓉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人:但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柴桑春天新湖大厦10-1栋B座1520室
邮编:332000
联 系人:欧阳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jjzf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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