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水生态治理和锦江绿道建设项目清淤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锦江水生态治理和锦江绿道建设项目清淤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锦江水生态治理和锦江绿道建设项目清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锦江水生态治理和锦江绿道建设项目清淤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锦江水生态治理和锦江绿道建设项目清淤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攀东路桥至南绕城高速;城区府河:建材路桥上下游右岸、西北桥梁-五丁桥、合江亭-廊桥、郭家桥-下河新村水闸;城区南河:锦官桥下游侧左岸、彩虹桥上下游右岸、南门码头-老南门水闸、锦江大桥下游侧右岸;清水河:三环路-二环路)。
2.3建设规模:此段清淤工程北起中环路高攀东路,南至成都绕城高速,全长约6.3km,清淤量为18.25万立方米;锦江河道中心城区段涉及锦江流域中清水河、府河、南河共 9 段区域,总长度 9431m,总方量约 5.11万立方米(各部分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5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目标:满足《水运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资格;②近3年财务不亏损(2014年至2016年);③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生产率在300m3~500m3的绞吸挖泥船;④项目经理须为港口航道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于 2018 年 3 月 6 日至2018年 3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幢1602)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者(项目经理)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缴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单位介绍信;(验原件、留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绞吸挖泥船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及施工船机证明,租赁还须提供租赁协议书;(验原件、留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28日上午10时00 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萃华路节能大厦A座19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成都文旅集团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萃华路节能大厦A座19楼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58*****394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幢1602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
传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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