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石化公司CO助燃剂项目招标公告
大港石化公司CO助燃剂项目招标公告
********3">第一章大港石化公司CO助燃剂项目招标公告
********5">招标编号:2018DGSHWZ-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港石化公司CO助燃剂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5">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3">本次招标拟采购CO助燃剂,用于降低催化二再稀相温度尽量多发蒸汽,加速催化剂再生同时降低CO排放,避免再生器损坏和催化剂失效,防止大气污染。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招标范围:CO助燃剂,采购数量7.2吨/年(预估量),以装置实际需求量为准。
交货地点:大港石化公司三联合车间。
交货期:分批送货,接到招标人每批次采购计划后10日内交付。
资金来源:生产费用支出。
产品质保期和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自产品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壹年止。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详见附件
2.4付款方式:
货款按月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投标人出具增值税发票90日内支付货款。货款结算方式包含且不限于承兑汇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条件:
********7">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网内合格供应商(只允许制造商投标);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涵盖投标产品范围;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3)业绩要求:
提供近2年(2016.1-至今)以投标人为主体,成功累计使用不少于2家的同类装置同型号产品供货业绩,且无不良使用记录。(需附最终用户的使用证明及供货合同,方为有效业绩,业绩表中应提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废标)
(4)其他要求:
提供产品企业标准、安全技术说明书;
提供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
提供公司简介,主要包括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组织机构等内容,但不仅限于此;产品质量,包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检验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5">4.1 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年 3 月5日至 2018 年3 月 9日,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采用线上或者线下报名方式确认报名。线上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线下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 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采用线下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20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 标书费 ” 。
4.3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上述日期内将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以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发至工程咨询公司项目负责人邮箱。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同时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填写完整一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开标一室(油田宾馆主楼2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3天时,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不少于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
6.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6.3、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开标时间: 2018 年3月 27 日09 时 00分;
开标地点: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开标1室(油田宾馆主楼2楼)。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执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联系人:常真
电话:022-25968085/1392054378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大港油田三号院兴胜道 邮编: 300280
联 系 人: 李慧杰 电话: 022-2591175015102293406
邮箱: zxgszt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开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765001052508570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3月 5 日
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报名参加(项目名称) 的项目投标。
我方承诺中标后及时交纳招标代理费。
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此外,为方便贵公司退还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和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向贵公司提供我单位相关信息,该信息由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信息:
1.收款单位(开户)名称:;
2.收款银行帐号:;
3.收款银行名称: ;
4.收款银行联行行号(支付系统行号): ;
5.收款银行所在地:;
开票信息(用于开具代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财务提供)如下:
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精确,无错字、别字、少字、多字、漏字情形;承诺收款帐号、收款银行联行行号完整准确,收款单位名称及收款银行所在地准确;账号数字无错、漏、多、少情形,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尤其是税号准确无误)。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因提供信息错误(或存在瑕疵)导致贵公司付款不成功(或被我单位开户银行退款),我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并允诺贵单位至少推迟一个月付款;如因提供信息错误(或存在瑕疵)导致贵公司开具发票有误,我单位不会要求换票,责任自负。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
投标人:
非常感谢参加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的招标活动,您的参与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为了避免因不必要的失误造成投标失败,我们对投标环节及注意事项向您做出提示,请您认真阅读。
1.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尤其要对实质性条款及否决投标的条件引起高度重视;
2.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标书费应以投标单位名义提交,切勿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从贵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我们将以实际到账时间作为判定标准,请您在开标前三天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办理好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否则,您的投标将被否决。在办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备注栏标注,以便及时准确的查询,投标人应携带银行回执单原件参加评标,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所有投标人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收据(写明“退还XX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咨询公司一楼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人因参与招投标活动出现违规行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如建设方无法签订合同或无法履约招标采购量的情况下,招标代理费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4.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请您务必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一次性提出,如有必要我们会以《招标文件澄清》的形式进行澄清与解答,并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收到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后,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给予回复,以便我们确认您以收到相关文件,逾期不予以书面回复,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贵单位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无论任何原因,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我们将拒绝接收(建议您在开标前半小时到达开标地点,招标人需清点投标人的相关证件等);
7.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所需的所有资料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出现个别证件因年检事项、增资、变更经营范围特殊原因无法提交原件的时候,应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会有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8.请您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前检查贵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我们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您可自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未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且符合招标文件封装要求的投标文件,我们将予以接收;
9.请务必检查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文件和投标文件格式、公章、签字及投标有效期。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请随身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请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10.您必须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的,我们将依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1.开标时请您认真聆听唱标内容,仔细核查唱标内容及《开标一览表》是否与您的投标内容相吻合,确认后现场签字;
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您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过程中重点关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的;
(3)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
(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供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7)提交两个以上或者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最高限价;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
(10)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贿等行为的;
(11)投标文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
(12)投标保证金形式或金额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原件的;
(14)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开标室设有监控录像,以确保招投标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请您配合我们,不要询问与招投标相关的保密信息;
14.评标期间请您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在开标室或候标室休息。开标室或候标室禁止吸烟,请您自觉遵守,请您爱护公物,保持环境卫生;
15.异议、投诉程序:若您对招标工作有异议,请您先向招标中心提出,在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时,您可向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进行投诉(未提出异议的,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不接受投诉)。
请您在提出异议时,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并对提供的材料和证据负责。若您提供的材料、证据、异议投诉事实不符,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28101
投诉受理部门: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此文仅是友情提示,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好投标文件编制及相关投标事宜。
请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我公司的招标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上述内容我方已认真阅读,对内容条款了解清楚完全同意,并严格遵守执行上述条款。
日期:201 年月日
附件三:技术规格书/项目说明及资料附件: 采购物资技术要求
序号 | 内容 | ||||||||||||||||||||||||||||||||
1 | 物资名称:CO助燃剂 | ||||||||||||||||||||||||||||||||
2 | 采购数量、单位:见招标公告 | ||||||||||||||||||||||||||||||||
3 | 装置基础条件及操作参数:该操作参数为装置不加注CO助剂和硫转移剂时的工况。
| ||||||||||||||||||||||||||||||||
4 | 技术参数和要求: | ||||||||||||||||||||||||||||||||
4.1 |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实质性条款) | ||||||||||||||||||||||||||||||||
(1) * | *技术指标 1、Pt含量,% 0.05±0.002 2、其余指标满足企标要求。 | ||||||||||||||||||||||||||||||||
(2) * | *性能保证:
| ||||||||||||||||||||||||||||||||
(3) * | *到货验收: 1、CO助燃剂的质量应符合企标的各项指标要求。同时甲方按标准进行进厂质量检测和质量验收。甲方根据乙方所发出的CO助燃剂质量检测报告书,对照上表所列出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的CO助燃剂,乙方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乙双方对乙方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技术保证值存有争议时,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分析仲裁,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 ||||||||||||||||||||||||||||||||
(4) * | *服务要求: 1、在CO助燃剂投加前,乙方负责编写加注方案,配合甲方进行CO助燃剂投加,并达到甲方要求,投加稳定后进行CO助燃剂效果评定。 2、按照商务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合格的CO助燃剂产品。 3、若甲方装置使用CO助燃剂过程中出现异常,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及商务人员到甲方现场协助解决问题。 | ||||||||||||||||||||||||||||||||
(5) * | *违约条款 1、 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原料及生产操作条件达不到本协议的保证值,致使使用效果达不到保证值指标,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保证值和责任只对规定原料和工艺条件有效。由于非CO助燃剂自身性能问题导致工业结果达不到保证值,并经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3、当发生索赔时,乙方保留检查当时工艺操作报表和其它有关记录的权利,以查明引起CO助燃剂达不到保证值的原因。 4、因乙方CO助燃剂产品本身质量原因,不能达到第3条规定的保证值时,扣CO助燃剂当月货款的20%。 |
注:4.1中有“*”号的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和要求,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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