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景路梅墟新城南区三期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梅景路梅墟新城南区三期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梅景路梅景路梅墟新城南区三期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09GC060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景路梅墟新城南区三期段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甬高新项[2007]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高新区
建设规模:长约350m, 断面宽约16m
工程造价:约838万元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桥梁等附属设施施工总承包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2)、注册地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5投标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住处系统”中备案通过。并执行市建招[2009]7号文件的规定。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9家时,则随机抽取9家;3≤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9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23日至2009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4月30日9:00时至16:00时。投标申请受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波高新区
邮编:315040
联系人:周连军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7楼
邮编:315192
联系人:陈丽
电话:****-********
传真:****-********
交易登记号:09GC060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景路梅墟新城南区三期段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甬高新项[2007]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高新区
建设规模:长约350m, 断面宽约16m
工程造价:约838万元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桥梁等附属设施施工总承包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2)、注册地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5投标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住处系统”中备案通过。并执行市建招[2009]7号文件的规定。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9家时,则随机抽取9家;3≤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9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23日至2009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4月30日9:00时至16:00时。投标申请受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波高新区
邮编:315040
联系人:周连军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7楼
邮编:315192
联系人:陈丽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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