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琼江河流域整治项目清漂船采购项目
2018年琼江河流域整治项目清漂船采购项目
根据琼江河流域整治项目清漂需要,对重庆市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琼江河流域整治项目清漂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元/艘) | 备注 |
1 | 8t全自动清漂船 | 艘 | 6 | 673200 | 船体钢质 |
2 | 15t全自动清漂船 | 艘 | 1 | 船体钢质 | |
3 | 合计 | 艘 | 7 |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
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审查通过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或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下载的企业信息查询报告加盖企业鲜章。若经查证投标人有不良信息的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特别说明: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加盖鲜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必须清晰),原件备查,评标若审查原件,于审查结束后退还各投标人,评委需审查原件时而未提供原件者视为无效投标。
2.所提供的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必须清晰可辩。
3.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受行政处罚期间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报名
按照本文件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本文件规定的 投标时间内直接投标、按时报名签到、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其投标才被接受。
(二)采购招标文件文件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三)标书工本费
1、标书工本费金额: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标书工本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3、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3月5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五)投标
1、开始时间:2018年3 月26日09:00时。
2、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10:00时。
3、投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江北新城国防大厦)。
4、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指派投标代表现场提交招标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邮件等其它方式的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3 月26日10:00时。
2、开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江北新城国防大厦)。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大写:五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09:00时。
3、 开户单位:重庆市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工行潼南江北支行)
4、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5、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2018年琼江河流域整治项目清漂船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持保证金缴纳凭证和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以便核实投标保证金。
7、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心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各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恕不接受。
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5、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159*****123
(二)采购人
单位名称:重庆市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13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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