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全自动溶出仪-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全自动溶出仪-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全自动溶出仪-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CZJK【2018】96号
申请理由:
科室现存溶出度仪大多为国产品牌,且有近一半已使用多年,现已无法满足一致性评价要求,通过中检院、省院及兄弟单位使用进口溶出仪的反馈来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口溶出仪比国产产品有更好的重现性和精度,故申请购置一台进口溶出仪。
专家论证意见: 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否
经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3月14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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