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姜家沟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悦城A区)回迁楼(33层)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姜家沟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悦城A区)回迁楼(33层)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姜家沟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悦城A区)回迁楼(33层)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社[2015]114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阳泉和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泉和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姜家沟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悦城A区)回迁楼(33层)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4部同一品牌的有机房电梯,均为35层34门34站。(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实施地点:平定县姜家沟村。
2.3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编号:SXXY-ZB-PGS-*******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商;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
3.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至少具备一项同一品牌电梯的单项供货合同在100台以上(含100台);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平定工程咨询办公楼三层304室。
4.2报名时应提交: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开户许可证;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A级;⑥提供近三年单项供货合同在100台以上(含100台);⑦自招标公告之日起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第②-⑥项须带原件核查,留加盖公章红印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持法人委托书向招标(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平定工程咨询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阳泉和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阳泉平定县冠山镇南大街沁园小区小二楼
邮政编码:045200 联系人:马海鹏
电 话:189*****79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平定工程咨询办公楼三层304室
邮政编码:045200联系人:王丽萍、郭晓芳
电 话:****-*******/*******

日期: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电梯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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