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洪江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洪江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 PPP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6日


洪江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 PPP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洪江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 PPP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资格预审,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洪江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 PPP 项目

二、招标编号:黔财采计【2017】49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413.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由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压缩转运、环保焚烧四个部分组成。

(1)生产设施:包括垃圾分选压缩车间、垃圾转运设施、垃圾焚烧炉。

(2)公用设施:包括场区内部道路、土建工程、场区内供配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消防、给排水及绿化工程等。

(3)辅助设施:包括传达室、洗车设施、污水收集池、门卫及停车场等;

(4)行政管理区:包括行政管理办公室、调度室及值班室等;

本项目原址改造两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厂;建设山区乡镇9座10t/d(单座占地700m2)垃圾焚烧站(含三级烟气净化系统),占地9.5亩;新建组垃圾压缩中转站14座(含公厕),单座占地面积300m2,占地6.3亩;新建垃圾收运指挥调度中心总占地约15亩;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0.8亩(不含填埋场)。

新建一座垃圾收运指挥调度中心,指挥调度中心集垃圾运输车辆停放、维修,管理人员办公于一体,停车车库按照14辆环卫车辆及维修车间配置20个、管理人员车库10个,共计30个计算,每个占地40m2。办公楼按照4层建设,每层占地面积400m2,总面积1600m2,办公楼、停车车库及洗车用地采用土地划拨形式。指挥调度中心总占地约15亩。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2年(含建设期2年)。

六、投标人要求:

6.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6.1.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1.5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6.2.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6.2.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6.2.3申请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且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6.2.4申请人具有不低于 7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提供社会资本方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材料);

6.2.5 2016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6个月内新设立的公司,可不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6.2.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城市基础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6.2.7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后续项目采购程序。

6.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6.3.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3.2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3.3 联合体成员投资的基金承担未来出资义务的,均视为该联合体成员出资。

6.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3.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拟担任本项目牵头人应至少符合第6.2.4、第6.2.5、第6.2.6条的资格条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方的成员应至少符合第6.2.2条的资格条件;拟担任本项目施工方的成员应至少符合第6.2.3条的资格条件;

6.3.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3.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原则上不得变动。

6.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的,联合体和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成员又加入到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的,有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投标均无效;

6.3.9其它要求: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理:(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6.4.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6.5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7.1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请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7.2获取地点: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7.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8日9:30时

8.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怀化市迎丰东路3号)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9.2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建湘支行

银行账号:800270170420 010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洪江市PPP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开元大道

联 系 人:谌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联 系 人:颜先生 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资源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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