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包招标) 报建编号: 1602QP0005 标段号: C01FB001 招标人: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招标人地址: 青浦区城中北路485号 招标项目名称: 青浦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工程招标 建设地点: 公园东路南侧崧文南路西侧 工程规模描述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其他专业工程 工程类别: 其他专业工程 具体描述: (1)项目总投资17139.9503万元,本标段控制价为64万元。本次招标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招标内容: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本标段工程费用: 64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其他说明: 项目总建筑面积27740.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630.18平方米,由指挥中心、综合服务楼、配套辅楼、后勤装备楼四栋主体建筑与门卫、垃圾房组成,地下建筑面积6110.20平方米,为人防兼机械式停车库。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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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以及《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非本部门资质)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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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356号三维大厦14楼D座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03-07至2018-03-12(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8-03-12 16:0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吴贞 联系电话:
135*****626 传真:
********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1、法定代表人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网上下载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8-03-29 09:30:00 投标保证金: 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填报单位: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