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地改田、土壤培肥(商品有机肥及配方肥)(二次)招标公告
造地改田、土壤培肥(商品有机肥及配方肥)(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就 青田县造地改田、土壤培肥项目(商品有机肥及配方肥采购)(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 QTFSCG2018-011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四、采购人: 青田县农业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第一包 | 商品有机肥 | 6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有机肥料正式登记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所在地已取消肥料登记证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编制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1) 第一包(商品有机肥):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
(2)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27日0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 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银行账号:****************049,银行号: ********235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27日0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2018年3月27日09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三)开标。
十二、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农业局
联系人:金勇
联系电话:****-*******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江桥路5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
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2-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青田县临江路东路1号
青田县农业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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