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中心-YC2018-21)电子化公开招标第二次修改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中心-YC2018-21)电子化公开招标第二次修改公告
受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于2018年2月13日发布了宜春市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应采购人要求,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将原招标文件第16页近三年垃圾分类业务及含垃圾收运的环卫类项目业绩中第2点“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垃圾分类业务合同每年服务费用10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改为“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垃圾分类业务合同每年服务费用100万元——500万每提供一个得2分,每年服务费用500万元——1000万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每年服务费用100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满分6分。” 2.将原招标文件第17页自有设备中“环卫作业车辆设备资产整体投入情况(包括洗扫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改为“环卫作业车辆设备资产整体投入情况(含洗扫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 3.3.将原招标文件第17页厨余垃圾处理经验改为“投标人在国内具有日处理规模100-300吨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投标人在国内具有日处理规模300-500吨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业绩每个得4分,最多4分。” 4.将原招标文件第18页车辆设备配置方案改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鼓励使用先进工艺和作业方法,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设备配置、其他环卫设备的配置方案综合评比。三个档次,方案优的酌情计6-8分;方案良的酌情计4-5分;方案一般的酌情计1-3分。 5.取消原招标文件第19页技术能力(技术部分)评审。6.报名及标书下载时间更改为: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除以上修改外,其余不变,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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