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兴福大路上跨京哈铁路与下穿哈大客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兴福大路上跨京哈铁路与下穿哈大客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兴福大路上跨京哈铁路与下穿哈大客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TC18950VP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兴福大路上跨京哈铁路与下穿哈大客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委员会以长新发改字〔2018〕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兴福大路上跨京哈铁路与下穿哈大客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2工程概况:上跨京哈铁路桥梁总面积约29102平米。下穿哈大高铁U型槽总面积约2689.62平米 。
2.3建设地点:长春新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勘察: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服务及配合工作。
2.6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按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的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铁路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投标人担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信誉情况), 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402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有二维码的)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单位的相应材料)。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管委会(龙湖大路579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人:孙高超、杜仲秋
电子邮件:********@126.com">ZZJL********@126.com
收款人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账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监管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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