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炼油厂可燃物夹心彩钢房改造彩钢板拆除及安装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格尔木炼油厂可燃物夹心彩钢房改造彩钢板拆除及安装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格尔木炼油厂可燃物夹心彩钢房改造彩钢板拆除及安装施工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7-6939-001
重要提示:
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方式,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仍采用传统的投标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条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炼油厂可燃物夹心彩钢房改造彩钢板拆除及安装施工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
(1)项目概况:格尔木炼油厂重整加氢联合装置压缩机厂房、10万吨/年甲醇装置压缩机厂房等工程屋面板、墙面板等原为聚苯乙烯夹心彩钢板,根据现行规范不符合防火要求,需拆除原夹心彩钢板更换为岩棉夹心彩钢板。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工作量一(费用列油田公司投资):拆除并安装10万吨/年甲醇装置压缩机厂房墙面板和屋面板, 拆除并安装重整-加氢联合装置压缩机厂房墙面板和屋面板(包括天窗屋面),拆除并安装干气及液化气脱硫装置泵房彩钢墙面板和屋面板,拆除并安装2000M3干式气柜压缩机厂房4至9轴彩钢屋面板及4至9轴东、西、北三面彩钢墙面板,拆除并安装2×5×104m4原油罐区泡沫站彩钢屋面板(南、北向挑出墙面0.3米)和彩钢墙面板。
工作量二(费用列格尔木炼油厂专项): 拆除并安装2×5×104m4原油罐区泵房的彩钢屋面板(屋面板四周挑出墙面0.3米)和彩钢墙面板、10万吨/年甲醇装置压缩机润滑油站的彩钢屋面板和彩钢墙面、10万吨/年甲醇装置101泵房的彩钢屋面板和彩钢墙面板(包括拆除已损坏原木门并重新制作安装成钢门)、10万吨/年甲醇装置二氧化碳泵房的彩钢屋面板和彩钢墙面板(包括拆除已损坏原木门并重新制作安装成钢门)、动力车间污水加药泵房的彩钢屋面板和彩钢墙面板、空分站储物间的彩钢屋面板和彩钢墙面板、80万吨加氢装置压缩机房润滑油站彩钢屋面板、30万吨/年甲醇装置压缩机润滑油站彩钢屋面板、空分站气瓶间彩钢屋面板、空分站润滑油站彩钢屋面板、5万方原油罐区润滑油站及杂物间彩钢屋面板、206单元新泵房润滑油彩钢屋面板、化验室南北两气瓶间的彩钢屋面板。
2.建设地点:青海格尔木炼油厂
3.工期:拆除及安装自开工之日起90天内全部完成;单项工程以甲方通知要求完成的时间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期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中石油内部企业,集团公司一、二类承包商;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评标现场收缴查验);
(2)近 3 年从事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不少1个)。(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对应的结算验收单据原件或发票的复印件,评标现场收缴查验)。
(3)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企业经营状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市场行为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并提供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告知函”,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正确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4)拟任项目经理持有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B类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从事同类项目工作3年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评标现场收缴查验)
(5)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外),招标人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原件备查。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7日至2018年03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8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甘肃敦煌七里镇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113室出售,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确认表、身份证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现金,需将该项费用款以单位名义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下列账号(款项来源注明“2017-6939资料包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7日09时10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文件递交工作,以上资料不齐全不予接收,方式为现场送达;地点:甘肃敦煌七里镇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八号会议室。
2.邮寄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8-03-27 09: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
联 系 人:王超
邮政编码:736202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wcerpqh@petrochina.com.cn
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指定账户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6200 1640 3050 5150 0925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敦煌昆仑西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 2633 0025
特别说明:每个月最后两天各投标人不得向青海油田招标管理部指定账户进任何款项!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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