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2018年宁德市电信大楼物业服务(包括保安、保洁服务)、霞浦新楼保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2018年宁德市电信大楼物业服务(包括保安、保洁服务)、霞浦新楼保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受比选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就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2018年宁德市电信大楼物业服务(包括保安、保洁服务)、霞浦新楼保洁服务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比选,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凡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
1、 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
霞浦县电信局新旧办公楼宁德及霞浦电信办公场所的保洁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建筑物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公共事务性质的服务:项目经理负责协调物业各工种人员的关系,并按总公司培训计划做好各工种的培训工作,加强与业主单位的联系,了解业主单位的具体需求。
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建筑物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清洁保洁服务:服务区域内的室外公共部位,含路面、景观、地面停车位、领导办公室,接待室、培训室、宿舍楼两居室、大堂,门厅、楼道、走廊、洗手间、电梯、会议室、天台、公共设施等。
秩序维护管理:人、车秩序维护,包括大门口来访人员的检查,内部车辆停放引导,突发性紧急事务处置。组织安全防范工作,协助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做好本项目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把项目范围内人、财、物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1.2保安项目地点
1.宁德市蕉城南路99号后岗办公楼及宿舍楼等。
2.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25号办公场所及营业厅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1万元(含税)。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应达到 500万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在宁德注册或在宁德设有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如参选人在宁德尚未设有分支机构,则参选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选,则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分支机构的设置,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参选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物业管理资质;
(3) 参选人在应答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参选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参选人须提供合格的、有效期内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原件备查。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 应答产品在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获取比选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百元(¥3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比选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4楼招标业务部(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付款通知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4、 参选文件的提交
4.1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四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并于上述参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四会议室公开进行唱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参选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参选文件中还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4.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标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 比选文件的澄清2018]年[3]月[14 日上午[12]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如比选人召开应答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只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99号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明媛 电话:180*****172 电子邮件:180*****172@189.cn
项目联系人:刘路毅 电话:180*****988 电子邮件:180*****988@189.cn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88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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