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草制作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布草制作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布草制作定点供应商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8年03月07日 15:06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3月07日 09:00至2018年03月13日 16: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8:30至2018年03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倩婷
项目联系电话189*****899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道里区地段街1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晓雷
代理机构名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毕倩婷189*****899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布草制作定点供应商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布草制作定点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CYFW2018JCS009-SER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倩婷

项目联系电话:189*****8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道里区地段街1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晓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毕倩婷189*****899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布草制作定点供应商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供货经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户(个人);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年03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参加此采购活动期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投标期间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有成功案例(须提供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版、履约验收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3月07日 09:00至2018年03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8:30至2018年03月1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倩婷

项目联系电话:189*****89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为以下时限: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标签: 供应商 制作 医院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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