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七营镇马堡安置区广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海原县七营镇马堡安置区广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七营镇马堡安置区广场附属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7] 5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广场硬化工程
主要对项目区村部门口花池中间修建混凝土路面44.45㎡,采用200厚C25混凝土,300厚砂夹石垫层,素土夯实(夯实系数≥0.93)。
2、村口硬化花园工程
在马堡村口处修建花池两座,规格28.7×7.6米、16.5×7.6米,采用侧缘石安装,侧缘石规格600×100×300㎜混凝土道牙,长度77.6米,花池内种植绿化。
3、南村口硬化工程
南村口部分修建混凝土硬化路面,路面结构为200㎜厚C25混凝土,300㎜厚砂夹石垫层,素土夯实(夯实系数≥0.93)。修建圆形花池一座,手边采用600×300×100㎜混凝土路缘石,长48米。
4、村部门口工程
在现有村部门口铺设透水砖面层1194㎡,采用600×300×80黄色透水砖,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100厚C20混凝土垫层,300厚砂夹石垫层,素土夯实(夯实系数≥0.93)。
5、村部西侧工程在村部西侧空余地方铺设植草砖,铺设400×400×80绿色四方格植草砖378.39㎡,拆除现有人行道378.39㎡。广场和绿化带修建370㎜砖砌挡墙一道,长50m。
6、广场西面工程
在已建成健身广场西侧铺设护渠边坡植草砖,植草砖规格为400×400×80绿色四方格植草砖,渠两侧修建长城垭口景观挡墙,高0.9m,长1223米,护渠两侧种植两排云杉,总计54株。
7、广场东面工程
在已建成健身广场东侧铺设护渠边坡植草砖,全长78米,护坡宽度2米,植草砖规格为400×400×80绿色四方格植草砖, 修建台阶两座,规格分别为6.1×3.2米,3×3.2米,连接东侧硬化道路和广场的连接。道路靠广场一侧种植单侧行道树国槐24株。
8、广场北面工程
在已建成健身广场北侧铺设护渠边坡植草砖,全长93.6米,护坡宽度2.3米,植草砖规格为400×400×80绿色四方格植草砖,灌溉渠两侧种植云杉28株。
9、看台工程
在已建成健身广场篮球场西侧修建看台一座,尺寸32.6×5.2米,高1米,看台周围采用M5水泥砂浆砌370mMU7.5砖砌体,外侧20厚1:2.5水泥砂浆抹灰,内填C25混凝土,篮球场看台供居民休闲健身,观看篮球场提供一个休闲场所。并安装篮球场周边花岗岩道牙,规格600×100×300mm,全长108.8米。
10、清真寺围墙及清真寺墙面粉刷工程
在清真寺北侧修建240mm砖砌围墙153米,采用琉璃瓦收顶,清真寺外墙面粉刷面积351.24平米。
11、绿化工程
种植乔木5015株,其中:云杉9株,H≥1.5m;云杉366株,H≥3.1m;国槐320株,D≥9cm:河北杨500株,D≥6.1cm;高杆金叶榆1420株d≥6.1cm;高杆金叶榆600株d≥3.1cm;桧柏1800株H≥1.5m。种植灌木2120墩、300株、360平方米,其中:丁香718墩,9-11分枝;紫丁香400墩,6-8分枝;榆叶梅102墩,9-11分枝;紫叶矮樱900墩;紫叶矮樱360平方米,36株/m2,H=0.6-0.8m;刺玫100株;四季玫瑰100株;连翘100株。
2.1建设地点:海原县七营镇马堡安置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 (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在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扫描件必须清晰)。所有提供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须于2018年3月20日前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7号楼319复室)获取技术标专用封面、封底、密封纸及施工图纸。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7号楼319复室
联系人:李金龙联 系 人:孙涛
电 话:135*****169电 话:189*****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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