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大连市普兰店区法律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普兰店市】大连市普兰店区法律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大连市普兰店区法律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Q2018-2013

二、采购内容:

1、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本采购项目为法律服务定点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

(2)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分支机构设立不低于一年;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2015年至今为政府部门或国有控股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因其执业行为造成被服务对象重大经济损失或引发严重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经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查询五年内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截至2018年3月2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要求: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COLLCC=********36&)“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有效期内携带①网上报名回执码、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④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⑤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且至开标之日止分支机构设立不低于一年。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符合上述资格要求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4日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大道中段240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28日10:00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七、采购人: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9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联系人:刘国超 电话:****-********
附件:
********-***b-4403-8702-6c5328a1ae81"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DLZ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法律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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