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杨万所等单位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杨万所等单位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致各供应商: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采购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就我支队杨万边防派出所等3个单位厨房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杨万所等单位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自编号:WSBFZDCG2018(询)-03

2.3采购内容:厨房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2.4质量要求: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5采购预算:128325.00元。

2.6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通过后获取询价文件的电子版。

4.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3 月 8 日至 2018年 3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11:5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不予报名),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报名注意事项:

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由项目所在地国家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一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至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文山市华龙南路16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15时00分前;地点: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文山市华龙南路16号),响应专人送至指定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响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后递交至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采购办。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6日15时00分在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开标,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原件)出席询价会议。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3月12日17时30分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普阳支行

户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山州边防支队

账号:2506 0613 0920 0013 355

注:请在提交保证金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人:李助理 常助理

地址:文山市华龙南路16号

联 系 电 话:****-*******

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3月8日



标签: 单位厨房 边防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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