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一辆公务用车(客车)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2、采购编号:09XYCG-67;
3、采购内容一览表:
序号 车辆类型 数量 品牌型号及配置要求 颜色
一 客车
(旅行车) 1辆 厦门金龙XML6807J23,转向器:液压助力,离合器:单片、液压操纵气助力,制动系统:鼓式双回路气制动、储能弹簧驻车制动,轮胎:7.50R20,空调:非独立顶置式上海松芝16000Kcal/h,双内行李架,半幅式司机遮阳帘,全车窗帘,遥控乘客门锁,气动外摆门,电动后视镜,前除霜器,换气扇,电/气喇叭,电子钟,导游椅,35座 黄色
注意事项:
1、报价人资格:在国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报价单位请于2009年5月4日上午10时30分前将填好并盖章的报价表、产品配置清单、售后服务及保修承诺复印件等用信封密封送至百色市中山二路23号中银大厦十四楼招标部,也可将填好并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传真至采购代理单位招标部,传真号码:****-*******、*******转17。
3、交 货 期:现 货;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按厂家承诺质保。
6、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人可就上述某一分标或全部内容作出报价,报价必须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报价成本等各种费用,竞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被询价的单位在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报价相同时,根据交货期、售后服务等综合评定,由采购单位选定优者成交。
7、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辆),并将交款凭证复印件交至采购代理单位财务处;采购代理单位财务确认收到采购代理服务费后,由项目负责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二、采购代理单位开户银行和帐户:
户 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新城支行 帐 号:2102 1030 0930 0054 944
三、报价咨询: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罗先生(主办) 电话:****-*******、139*****355
彭小姐 (财务) 电话/传真:0776-*******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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