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工程SLLM-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工程SLLM-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恩施市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恩施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恩施市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恩市交通发[2017]6号)文批复,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恩施市公路路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龙凤镇三龙坝,接G209、G318共线段,经衣角坝、古堰、古场坝,至杉木坝,再经杉木坝、七里沟、团包、谭家坝,止于龙马伍家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全线范围内路面工程(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SLLM-1。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预计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做出相应承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提供《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提供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9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公路路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航空路23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编:430030

联系人:付先生、倪先生

电话:***-********

传真:***-********

网址:http://www.huajiezn.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SLLM-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或证明)。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财务要求

SLLM-1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SLLM-1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曾独立完成过一条长度不小于10km的三级及以上的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须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交(竣)工验收时间必须于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人的业绩划分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SLLM-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或受到行政处罚。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有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注: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良行为公示栏对投标人是否存在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进行查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标段/数量

资格要求

SLLM-1

项目经理

1

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10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8年,近5年内曾担任过1条不少于10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路桥类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10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8年,近5年内曾担任过1条不少于10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员

1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上表中“路桥类”仅指职称专业为: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公路、桥梁、道路、交通土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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