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昆明第十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续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招标)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昆明第十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续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昆明第十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续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发改地区【2016】4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昆明第十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新建再生水管网总长度约31km(其中含叠压设施2套,总规模2.3万m3/d)。续建项目总投资约5500万元。
2.2建设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范围: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施工图纸,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拦标价编制服务。
2.4工期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拦标价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管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1.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管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3.1.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
3.1.5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规定,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6省外入滇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提供《入滇登记信息表》或附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gov.cn)的相关信息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08 09:46至2018-03-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3-2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三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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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 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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