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6线公路钢材水泥招标公告
S206线公路钢材水泥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项目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 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工程: 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位于当雄县境内,项目起点K0 000与G109线(K370 100)形成T型交叉,路线终点K38 265.606止于纳木湖乡,与拟建项目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38.265公里(包含长链559.324米,短链80.024米)。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7.0米,路肩宽2×0.7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和那曲地区班戈县境内,地点(K34 000)位于纳木错环湖公路(当雄县县城至纳木错湖段)终点,路线沿纳木错湖东岸,翻越达果拉山,经达布村后跨青龙曲河至青龙乡,止于那曲地区班戈县,路线全长168.799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6.5米,路肩宽2×0.5米(路缘石 培土路肩)。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2招标内容:钢材、水泥、减水剂,详见附件一。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3.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物资使用单位或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物资集采中心(一公司机关五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见附件二,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内容,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9: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30日10:0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或者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项目部,投标人可根据情况就近选择开标地点。
5.2 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②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项目部(西藏省拉萨市当雄县)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8.1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 系 人:张飞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
8.2使用单位(项目):
8.2.1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项目部
地址:西藏省拉萨市当雄县
联 系 人:陶平虎
电话:183*****555
邮箱:********1@qq.com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GC001 | 盘条 | HPB300*6.5-10mm | 吨 | 140 | 5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项目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适用范围,且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200万吨以上干法旋窑工艺生产线。4.财务能力要求:钢材和水泥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钢筋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二年(2015、2016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二年内(2015、2016年,每年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二年内(2015、2016年,每年一份)铁路、公路或者其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9、近三年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未能履约供应的投标人以及过程供应中未按照合同履约的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予发售标书。 | 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项目施工现场 | 10 | 10 | 二次招标(第一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本次如需参加不再收取标书费) |
圆钢 | HPB300*12-20mm | 吨 | 70 | |||||||||
螺纹钢 | HRB400*10-14mm | 吨 | 196 | |||||||||
螺纹钢 | HRB400*16-25mm | 吨 | 720 | |||||||||
螺纹钢 | HRB400*28-32mm | 吨 | 32 | |||||||||
2 | SN001 | 散装水泥 | P.O42.5 | 吨 | 28000 | 500 | 10 | 10 |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联系人(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身份证号 | 电子邮箱 |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行账号 |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履约保函 □ | |||
(对应包件的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 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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