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东湖泵站灾后更新改造工程(水力机械辅助、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武汉市蔡甸区东湖泵站灾后更新改造工程(水力机械辅助、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 4201A********5001P | |||||||
报建名称: | 武汉市蔡甸区东湖泵站灾后更新改造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75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市蔡甸区东湖泵站灾后更新改造工程(水力机械辅助、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次招标)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蔡甸区东湖泵站灾后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部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郑汉国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市江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寒冰 | 招标联系电话: | 186*****505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吴念念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5*****796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武经开沌口街中营寺 | ||||||||
招标类别: | 工程货物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备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真空破坏阀HX-DP-300:10台、叶轮外壳1台、清污机改造GD1000:2台、进水流道检修孔盖板。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交付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03.249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农经【2016】712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7-13 10:02 ~ 2017-07-18 10:02 | ||||||||
投资总额(万元): | 203.2487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市江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A10栋)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待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附件****************46/5db1aecd-1c91-4d13-a67a-141953a5d161.docx">点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7-24 10:3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民之家)3楼大厅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蔡甸区东湖泵站灾后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部、武汉市江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7-24 15:00 ~ 2017-07-25 15: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7-25 15: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申请人具有生产真空破坏阀设备制造商或具有销售资格的代理商,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水工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过类似设备(阀、泵、控制柜、金属结构,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供货安装的总承包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4)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5)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6)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 ||||||||
备注: | 一、请投标人代表于资格预审文件内要求的时间到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武汉市民之家3楼)证照核验窗口进行原件审查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资料不全或迟到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二、投标人授权代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另需同时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胶装成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2)营业执照;销售代理商还需提供销售代理资格证明文件(3)企业资质证书;(4)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申请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4年、2015年);(6)申请人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供货安装的总承包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7)售后服务机构的人员、场所等证明材料;(8)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为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审核原件的范围参照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后附的《原件审核表》。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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