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牛家岭二期50MW工程招标公告
朔城区牛家岭二期50MW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朔城区牛家岭二期风电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 2017】 47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0%;融资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朔城区牛家岭二期50MW工程(EPC O)总承包及运营。
2.2项目概况:朔州市朔城区位于山西北部雁门关外,地理坐标为E112°~112°44′25",N39°7′16"~39°28′27"。境域北起黑驼山与平鲁区交界,南至紫金山与宁武、代县、原平县相邻,东到东榆林与山阴县接壤,西到兰家窑与神池县毗邻。距首都北京502km,南到省会太原市226km,北到北方重镇大同市129km,境内西、南、北三面环山,中部和东部是平川,整个地势由西向东倾斜。
朔城牛家岭风电场位于朔城区的牛家岭村,与神池县交界,位于E112°11′~112°15′,N39°11′~39°15′之间,东西长约4km,南北宽约5km,面积约20km2,平均海拔1900m左右。
牛家岭二期50MW风电项目规划容量50MVA。本期装机容量为50MW,共装设20台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不建设配套升压一期风电场已经建设的升压站的35kV侧,经升压站(35kV/110kV)升压后,利用已经建设的牛家岭风电场~安容220kV变电站的1回110kV接入系统并网。
本期风电场建设容量为50MW,安装单机容量2500kW的风电机组20台。风机出口电压0.69kV,经箱式变升压至35kV后沿2回架空集电线路送至牛家岭一期风电场110kV升压站。本期工程建设需在牛家岭一期升压站内扩建1×50MVA主变压器以及相应的110kV、35kV配电装置和无功补偿装置。
本期项目要求对一期项目消防设计和施工,并对一期无功补偿装置进行设计和改造。
2.3招标编号:HTGJZB-JN180202
2.4招标范围:朔城区牛家岭二期50MW风电场EPC总承包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1)、勘测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微观选址、地质详勘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应阶段的造价编制;
(2)、土地(林地)协调、征租用及手续办理:土地(含压覆矿等)、林业(含森林公园、景区、保护区等)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永久用地的征租用补偿、勘测界定、复垦、林地恢复生产条件、土地使用的所有协调及补偿、永久土地招拍挂费用、土地使用税、耕地税、土地不动产权证的取得均在本次范围内;
(3)、前期手续办理及协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根据法规、规章及项目建设地相关部门要求开工前办理的一切证件、接入系统、电能质量监测等相关报告的编制、设计审查并取得电网公司批准文件;
(4)、建安及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含风电场、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变电站等建筑安装、通讯、试验、调试、设备及材料采购、联合试运转、整套启动配合等(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由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供货,除此外其余均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以下简称甲方指定分包商设备,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为指定供货商。
(5)、甲方指定分包商设备的卸车、验收、现场检验、保管、设备催交、技术联络、供货期的联络、以及为满足大件运输场内道路的临时修筑及恢复、与之相关的土地协调、补偿;(场内道路特指:县级(不含县级)以下道路为场内道路)。
(6)、验收(含专项验收报告及批准文件):包括不限于质检、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卫生等以及相关过程的监测、监理(不含施工监理)、档案达标、发电业务许可证及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
(7)、咨询服务、项目评审、接入手续办理,即为满足本项目上网要求进行的所有手续的服务等工作;
(8)、保险:为工程投保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机器设备损坏险、财产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指定分包商设备保险已包含在分包商价款内)
(9)、设备监造费(该项目全部设备):设备监造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具备设备监造能力的人进行监造,但监造方需报招标人备案;
(10)、生产准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投运前运行人员调度证手续办理,规程及制度编制、运行报表、日常运行记录各种标识牌、卡片、运行、检修台帐等制作;站内运维所需要的生产必须的工器具、仪器仪表、绝缘工器具、接地线设施以及各种生产准备工作;完成省调、地调、电科院验收工作,做到投运前后连续不间断;办理入网手续以及其他协调工作。
(11)、生产运营期所有甲方产权内的日常管理、生产运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⑴风电场的安全管理、风电场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党建及企业文化建设;⑵风力发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包括:风机调试管理、风机240h试运行工作管理等);⑶ 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包括:升压站、集电线路、箱变等)定期检修及试验、预试、设备清洁保养等;⑷风电场建筑、设备、设备基础、检修道路维护及修缮工作、运营期风机基础及升压站沉降观测;⑸ 风电机组油样化验及监测、风电机组叶片检测等;⑹涉网试验、电力监控网络安全防护、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及测评、通信设备维护、自动化系统维护、测风塔维护、风功率预测气象服务等;⑺升压站设备、集电线路、箱变、SVG等备品备件及消耗品的采购;⑻风电场升压站主接地网、避雷针、集电线路杆/铁塔、箱变/风机等接地电阻测试及维护;⑼风电场关口表、电度表校验;⑽风电场消防器材、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等校验、补充;⑾风电场安全防护用品、三防应急物资等补充、更新;⑿风电场设备标识牌及安全警示标识牌更新、维护;⒀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应急预案等备案工作;⒁风电场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⒂风电场专线网络(外网)安装租赁;⒃运营期内与电网的协调、以及不满足电网要求进行的改造;⒄维护与当地政府及管辖单位、村民的日常关系等; ⒅为满足运营期内各个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工作等。生产运营期限为5年。(甲方指定分包商设备由指定供货商负责运营)
特别说明:(如上述列项未尽事宜,均以下述为准)
1、招标阶段:本次招标阶段为项目核准-建造-生产准备-运营五年。
2、招标范围:除融资外招标阶段内工作均属招标范围。
3、中标后由中标人、招标人及指定分包商共同签定合同,招标人与指定分包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转移于中标人。指定分包商款项支付由招标人统一支付予中标人,同时发票由中标人统一开具。
4、分包:允许分包,但需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争议部分双方协商。所有分包合同需同期提供给招标人两份,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当期款额。
5、指定分包商付款,由中标人及时支付,如因支付不及时造成的延误由中标人负责,必要时招标人可以不支付中标人当期款额,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招标合同价格采用固定总价的报价方式(约定调整项除外),投标人自身考虑从项目建设开始到运营五年止的市场价格风险在投价中考虑。
7、由于法律、法规(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山西电网要求变动产生的费用变动,按风电场最后一台箱变送电成功后24小时为节点,之前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之后引起的变动由发包人承担。
8、本次招标招标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与环境影响方案,方案中涉及的费用招标人均未交纳,请投标人在投标价中包含此部分。
9、试运期间收入归招标人所有,试运期间内运行由投标人运行,价格含在总价中。
2.5计划工期:本工程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12个月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各项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相关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2014年至今须至少具有5个单体风场装机容量超过40MW的风电EPC业绩。
(4)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工程师必须有相关资格,且参与过两个以上类似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体系体系认证。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均处于赢利状态。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8)投标人在开标前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数据、原始测风数据,在招标人给定的范围内微观选址布置风机。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 8 日至2018年3月 14日,(公休、节假日不上班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号金茂数码中心B座10层C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照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①① 营业执照副本;② 企业资质证书;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税务登记证(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请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中心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项目经理资格证件;社保中心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⑦至少具有5个单体风场装机容量超过40MW的风电EPC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⑨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地点:太原市南内环水利大厦2楼5号会议室。
(2)逾时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东辑虎营37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传 真:****-*******
电 话:182*****05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0层C户
联 系 人:王玉霞、赵静
电话:****-*******-***
传真:****-*******/29
E -m a i l:********03@qq.com
监督电话: 晋能集团招标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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