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安防系统及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适用房安防系统及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XS********090004
工 程 名 称: 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安防系统及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施工工程
公 告 时 间:2009年4月24日09:00时 至 2009年5月14日10: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工 程 地 址: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龙珠生活区二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总投资:总投资约8.2亿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6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桃源村三期安防系统及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弱电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维护和保修等工作(含系统的深化设计)。承包人负责办理验收手续,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04月24 日09时 至截标时间:2009 年05月14日10时
截标时间:2009 年05月14 日上午10:00
拟采用的评标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200元人民币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施工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单位,项目经理资质为三级及以上;电子工业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单位,项目经理资质为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 。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⑴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⑵办理“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会员登记;
⑶办理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备案登记。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⑴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⑵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资格后审专区”下载,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⑷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应当在2009年05月4日18:00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提出,招标人在2009年5月 9日18:00前在网上统一答复。招标人将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公布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投标人应密切留意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所发布的有关信息。
⑸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法定代表人直接持企业投标卡,或投标员持企业投标信息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泥头车雇佣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08]232号)及《关于在工程报建中落实泥头车管理措施的通知》(深建市场[2008]63号)的有关规定,凡发包范围内含土石方外运的工程,投标人须拥有正规泥头车队伍或与正规泥头车队伍签订土石方运输协议。“正规泥头车队伍”的证明文件是指运输车辆经交通、城管审验后核发的证明,即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城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土石方外运时需通过限行路段的,还需提交交警部门核发的《深圳市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该资料将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严禁承包方雇用超重车辆。具体要求详见专用条件。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吴文思
招 标 人: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经 办 人:王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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