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沟至阿扎界公路路面改造勘察设计YAKCSJ标段招标公告
杨树沟至阿扎界公路路面改造勘察设计YAKCSJ标段招标公告
兴安盟扎赉特旗杨树沟至阿扎界公路路面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18﹞交通(公开)0008号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扎赉特旗杨树沟至阿扎界公路路面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兴安盟扎赉特旗杨树沟至阿扎界公路,路线全长39.1公里,原有路基宽8.5米,路面宽6.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起点为省道204线19.95 公里处,终点为扎赉特旗和阿尔山交界处。此次改建为路基宽8.5米,路面宽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厚5厘米。基层为20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 2.2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详见下表:
3. 投标控制价上限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控制价上限为:叁拾壹万贰仟捌佰元(¥312,800)。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近5年内(2013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1.2投标人其它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3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8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网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 6.2 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3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注:已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6.4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一楼107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库入库相关流程》。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6.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4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4日0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同时递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勘察设计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24时00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0.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电 话:****-******* 邮编:1376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邮编:1376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齐福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传真:****-******* 联 系 人:刘健 2018年3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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