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全血成分分离机-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常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全血成分分离机-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常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全血成分分离机-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CZJK【2018】101号
申请理由:
①2008年购置T-ACE IITERUMO单头6台全自动成分分离仪使用10年,设备老化、故障频繁发生,如称量、感应部件故障频繁出现,而且制备数据信息传输调试3年没有完成,不能实施成分制备信息化管理。2015年和2017年购买普特双头SEPAMATIC-SL(Ⅲ)共4台仍不能满足目前需要,现成分制备50%分离率为人工分离,而且流水线作业,制备过程无法追溯到具体人员和时间,需要更新和增加。
②人工制备存在个体差异,不能标准化。
③2016年在江苏省采供血机构第七周期评审标准要求:建立和实施血液制备信息化、全自动化管理。
经综合比较,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进口设备系统在实际速度,稳定性等方面更适合成分制备专业设备要求,为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保证成分制备质量,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论证意见: 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否
经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3月18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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