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服务 (项目编号:TA-201803-00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服务 2.项目编号:TA-201803-00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2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营范围。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17年或2018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3-09到 2018-03-1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9:00至17:00。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3-30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3-3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0室,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明华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玉泉:********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服务采取分包形式组织,设1个综合技术服务包和7个核查包,经费预算共250万元。7个核查包的核查对象为144家企业(分包方案附后),包括109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和35家碳排放报告企业。综合考虑核查工作和技术服务内容,技术服务包工作经费34万元。核查包工作经费按每家企业1.5万元的标准安排,合计216万元。一、工作需求(一)综合技术服务工作(第一分包)1.服务要求(1)编制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工作方案,并协助做好组织落实工作。(2)组织约105人次的核查技术培训会,培训内容包括各行业核算指南及核查指南讲解,配额分配补充数据核查要点分析,以及相关配套技术文件介绍等。(3)核查期间,由熟悉电力热力、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建材、造纸、航空等生产工艺及碳排放核算方法的专家向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提供答疑服务。(4)对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144家企业(含自备电厂)2017年度碳核查报告、3家企业2016年度碳核查报告、144家企业2016 (2017)年碳排放补充数据表、监测计划进行复审,出具评审意见,并对企业碳排放报告的修改确认情况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核查结果完整、真实、准确。(5)研究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17年度新增设施行业碳排放先进值,指导做好配额分配工作。(6)分析评估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第二批次配额、配额调整、新增设施配额核查结果,结合纳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照我市配额分配方法提出第二批次配额、配额调整、新增设施配额发放建议。2.成果要求(1)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工作方案。(2)2017年碳核查员培训材料(含答疑手册),组织召开核查技术培训会。(3)各核查包成果报告评审意见。(4)纳入企业新增设施行业碳排放先进值报告。(5)2017年度纳入企业第二批次配额、配额调整、新增设施配额发放建议。3.时间要求(1)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工作方案》。(2)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2017年碳核查员培训材料(含答疑手册)》及培训工作。(3)在收到核查机构提交的核查成果报告送审稿后7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意见,在收到核查机构提交的核查成果报告终稿后5个自然日内确认其修改结果。(4)在合同签订后50个自然日内完成《新增设施碳排放行业先进值研究报告》、《第二批次配额、配额调整、新增设施配额发放建议报告》。(二)碳核查包工作(第二至八分包)1.服务要求(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分批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等要求,对144家企业(含自备电厂)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3家企业2016年度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以及企业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指导企业修改完善排放报告和监测计划。(2)按照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文附件3,核实144家企业提交的2016(2017)年度其他相关基础数据表,调查并说明纳入企业产品方案、产品产量及工艺流程,月度生产销售及库存变化,主要耗能设施及能源消费量,生产过程排放及间接排放等情况。(3)对109家纳入企业2017年度配额申请材料进行逐项核实,提出核查意见或建议。(4)对停产企业现状进行确认,调查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并编制停产状况报告。2.成果要求(1)144家企业(含自备电厂)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报告,内含2017年度和2016年度相关基础数据表核查报告。若企业停产,仅需提交企业停产状况核查报告。(2)3家企业2016年度碳排放核查报告。(3)109家纳入企业配额申请材料核查报告。(4)144家企业碳排放监测计划核查报告。(停产企业不需要提交)(5)碳核查资料册汇编。3.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5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核查工作,提交相关核查报告终稿。其中,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提交不少于分包纳入企业总数50%的核查报告送审稿;合同签订后35个自然日内提交全部纳入企业的碳排放核查报告送审稿。在接到技术服务包中标单位出具的评审意见后3个自然日内提交核查报告终稿。二、项目费用估算项目总费用250万元,其中第一分包技术服务包34万元,第二至八分包核查包共216万元。三、付款和验收方式技术服务费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80%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成果通过评审验收,且通过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项目支出范围和标准等审计后支付剩余20%的技术服务费。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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