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海滨高速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侧,自2009年开通运营,道路编号为“津高速S11”,是环渤海经济圈交通主干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货运交通为主。海滨高速全线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
2016年7月22日,浙江省舟山市一载运海沙船只,因操纵不当,船头横向撞击永定新河特大桥Z4#桥墩。事故发生后,经检测发现,目前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桩基强度、桩基承载力及桩顶位移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没有安全隐患,但在地震作用状态下,桩基强度、桩基承载力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对相应桥墩进行加固,并对沉船冲坑回填。
2.2本次招标范围:
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沉船冲坑回填、Z4桥墩承台破损部位水下修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
2.4计划施工工期:2018年4月20日~2018年6月20日,共6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航道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备选、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联系人: | 段工 | 邮编: | 300040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人: | 张齐 | ||
2018年3月9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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