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滨高速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侧,自2009年开通运营,道路编号为“津高速S11”,是环渤海经济圈交通主干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货运交通为主。海滨高速全线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
2016年7月22日,浙江省舟山市一载运海沙船只,因操纵不当,船头横向撞击永定新河特大桥Z4#桥墩。事故发生后,经检测发现,目前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桩基强度、桩基承载力及桩顶位移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没有安全隐患,但在地震作用状态下,桩基强度、桩基承载力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对相应桥墩进行加固。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滨高速永定新河特大桥桥墩加固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沉船冲坑回填、Z4桥墩承台破损部位水下修复。
计划施工工期:2018年4月20日~2018年6月20日,共61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1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近5年具有一项水利工程或航道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编: | 300457 | 邮编: | 300040 |
联系人: | 段海英 | 电话: | |
电话: | 传真: | ||
传真: | 联系人: | 张齐 | |
2018年3月9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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