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保障处装备保障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支队保障处装备保障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临沧支队保障处装备保障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临沧支队保障处装备保障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沧支队委托,云南康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临沧支队保障处装备保障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临沧支队保障处装备保障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康永合字:*******-LC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预算:
一包:小型车辆,预算价:81000.00元。
二包:大型车辆,预算价:125150.00元;
3.2服务期限:两年,协议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的可续签合同。
3.3服务地点:临沧市境内。
3.4采购内容:越野车(9辆):3.0型三菱帕杰罗1辆;2.4型长丰猎豹1辆;2.4型江铃陆风1辆;2.7型丰田汉兰达2辆;4.0型东风猛士2辆;3.6型大众途锐2辆;大客车(3辆):宇通客车2辆;衡山宿营车1辆;金龙中巴车:1辆、解放运输车:1辆、宿营运输车:1辆、救护车:1辆、东风综合指挥车:1辆、野战宣传车:1辆、普通型水车:1辆;重型防暴巡逻车:7辆、轻型防暴巡逻车:1辆、宿营运输车:2辆、东风运输车:1辆;设障车:2辆、高压水炮车:1辆、排爆作业车:1辆;三力油罐车:1辆、现场侦查车:1辆(共36辆)
3.5采购人分别对小型车辆及大型车辆进行发包,服务项目不变,满足资格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可同时对各合同包提出磋商申请,可同时成交。
3.6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四、要求:
4.1修理厂资质尽量满足能修理大车与小车;
4.2维修价格方面能低于市场价格10%-15%;
4.3单位出现紧急情况,车辆出现故障无法启动正常行驶等问题,维修单位提供拖车、上门检修等服务;
4.4车辆维修竣工后,由承修单位和送修单位指定专人按照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承修单位填写《车辆修理交接单》,双方履行交接手续,验收不合格的由承建单位重新进行维修;车辆大修、中修竣工后,车辆返修应当控制在百分之五以下,车辆自接车之日起六个月内,行驶里程不超过一万公里,因修理质量出现问题的,承修单位应当予以免费修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独立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5.2参与一包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参与二包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
5.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信誉、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4设施要求:修理车间1间及以上,专业修理设备应当齐全,满足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条件,大型车辆维修设备必须满足大型汽车维护和大修作业及有关特种车辆维修保养需求;
5.5维修技术:专业维修工或技术工需持有从业资格证,公司法人及员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公司具有保密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5.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9 日至 2018年 3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南天商贸城5栋10号商铺,持以下证件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检察院出具的近两个月内对企业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7) 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注:(1)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须提供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即可,否则应按1-3条内容提供;
(2)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报名活动时,按第4条内容提供。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投标报名活动时,按第5条内容提供。以上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6.2磋商文件售价一包:600元/份,二包:6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7.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 3 月 21 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临沧市南天商贸城5栋10号商铺会议室;
7.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为临沧市南天商贸城5栋10号商铺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沧支队
联 系 人:董股长
联系电话:159*****37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康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沧市南天商贸城5栋10号商铺
联 系 人:包师
传真:****-*******
邮政编码:6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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