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国际机场购置行李传送带车招标公告
白塔国际机场购置行李传送带车招标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购置行李传送带车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项目法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项目总投资为84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购置行李传送带车;
2.2项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
2.3本次购置内容:行李传送带车3台;
2.4供货时间:2个月内;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拟供车辆制造商须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拟供车辆制造商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3.5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拟供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车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6投标申请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职能主管部门的处罚;
3.7 投标人必须在国内设有服务机构,为招标人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时间:2018年03月09日-2018年0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5.2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
5.3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拟供车辆须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拟供车辆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5)代理商具有拟供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6)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5此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联系人:张玉宝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
邮 编:010010
联系人:白伟佟
电 话:0471—*******
传 真:0471—*******
邮 箱:baiweitong@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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