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园林管理局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邹城市园林管理局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邹城市园林管理局物业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邹城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邹城市公园路709号
联系方式:(0537)Tel:*******;Fax:*******;Email:********57@qq.com
项目联系人:王祥启
联系电话:188*****018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邹城市园林管理局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背景:

将邹城市园林局机关大院门卫值勤;铁山公园门卫及摆摊设点的清理;文化中心广场部分路面保洁及广场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等委托给中标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项目预算:86.4万元,其中:预算资金86.4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C07物业管理服务1秩序维护员 三年 8人,男,年龄20-50周岁,身体健康;保洁员 三年 2人,女,年龄20-50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无(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C07物业管理服务

1、严格落实保洁、秩序维护员的招聘、政审制度。要求人员仪表端庄、品德兼优、政历清白,身体健康。

2、人员年龄在20-50周岁以下,并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经严格培训后,上岗。

3、要认真落实内务制度,管理有序,整齐划一。

人员配置

部门

人员配置

备注

秩序维护员

8

园林局机关大院:2人

铁山公园:4人

文化艺术中心:2人

保洁员

2

文化艺术中心:2人

合计

10人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C07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及事项:

甲方将邹城市园林局机关大院门卫值勤;铁山公园门卫及摆摊设点的清理;文化中心广场部分路面保洁及广场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等委托给中标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三、作业内容及标准

1.保洁

标准:

1、室外设施保洁

1)广场、停车场、绿地、花台、明沟广场: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外围通道地面应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油渍、轮胎印,地面应保持原色。各类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光镜等表面无积灰、无污垢、无污迹。水池内无漂浮物、无沉积杂物、无青苔、水保持清澈、无异味。绿地、花坛、隔离带周围无杂物、无积水,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并确保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无杂物、无纸屑。

2)雨雪天气的处理:遇雨雪天气应及时处理积雪、积水,保持道路畅通。

2、公用建筑设施保洁

公共卫生间: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及时清运。

2、秩序维护

1、队伍建设和管理

1)要依法聘用秩序维护人员,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秩序维护人员的正当权益;

2)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防止秩序维护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

3)对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有权要求辞退或更换,被辞退的人员应在一周内补充到位;

4)秩序维护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禁止已辞退的秩序维护员再次录用;

5)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秩序维护队伍稳定。

6)严格管理,定人定岗,不得随意抽减人员;

7)若遇有重大活动或应急事件,秩序维护力量不足,服务方应按要求无偿增派援助;

8)定期组织秩序维护员进行学习教育,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业务熟练、预案熟悉、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9)工作期间,严禁离岗、缺岗、寻衅滋事、吵闹,否则采购人按违约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时将终止合同;

(2)人员素质

1)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恪尽值守、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知法守法、无违法犯罪纪录;了解管理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从业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智力健全,无精神疾病史,无犯罪记录;

3)对所有秩序维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的基本技能;

(四)安全要求(标准)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4日发布人:济宁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16时11分13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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