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研究院中药复方提取及制剂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中医药研究院中药复方提取及制剂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就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中药复方提取及制剂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CZB—1808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中药复方提取及制剂仪器设备采购

1



78.0万元

全自动膜分离系统、制丸机、水分测定仪、溶剂过滤器、自变频中药合成/萃取工作站(微波萃取仪)、药品稳定性试验箱、胶囊填充机、超微粉碎机、流化床一步制粒机、微波真空干燥仪、管式离心机、崩解仪、普通粉碎机、薄膜蒸发器(刮板干燥仪)、防爆多功能提取浓缩机组、细胞甩片机、电脑、净水机柱子、移液枪一套、液氮罐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3-12至2018-03-1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 报名/发售地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4-03 14:00:00

七. 投标地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华诚公司一楼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4-03 14:00:00

九. 开标地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华诚公司一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50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银行账号:****************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c)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入库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 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6. 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秀华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古翠路234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标签: 仪器设备 提取 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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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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