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轻纺工业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大悟县轻纺工业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大悟县轻纺工业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18-03-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轻纺工业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1-4标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鄂发改审批[2013]5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轻纺工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为83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范围为1#楼、2#楼、3#楼、5#楼、7#楼,建筑面积为16726.08平方米,计划工期为365 日历天;
二标段建设范围为6#楼、8#楼、9#楼、10#楼、11#楼,建筑面积为16808.71平方米,计划工期为365 日历天。
三标段建设范围为12#楼、13#楼、15#楼、16#楼、18#楼,建筑面积为16808.71平方米,计划工期为365 日历天。
四标段建设范围为17#楼、19#楼、20#楼、21#楼,建筑面积为15625.93平方米,计划工期为365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 项单项建安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3.3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4拒绝在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列为黑榜警示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拒绝由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2日发布的通知中暂停在孝感市行政区范围内参加投标活动的十八家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及其拟派人员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各申请人只能就本项目上述4个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潜在投标人,应该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51.146.239:8090/TPBidder)完成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新系统会员注册指南(投标单位可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查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
5.2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投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 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资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大悟县城关镇长征南路59号,老工商银行大楼七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悟县轻纺工业总公司
地址:大悟县建新街
联系人:孙保宏
联系电话:135*****49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村人信汇B座6号楼1726
联系人:余畅、彭雯雯
电话:189*****610 182*****569
2018年3月9 日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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