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驻璧南、璧北检察室办公楼空调工程(17A6966)采购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驻璧南、璧北检察室办公楼空调工程(17A6966)采购公告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制冷设备的批发或销售,并涵盖机电设备的调试、维修、维保服务或维修家用电器或制冷设备维护(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3月12日 至 2018年3月16日10: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3月12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3月12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篇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3月16日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3月16日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3月16日10:0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经办人:赵明洪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51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静 袁新梁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幢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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