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招标公告


山水林田湖崩岗治理项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水林田湖崩岗治理项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已由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市赣县区水土保持局,总投资为5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招标项目总投资额为500万元(不含工程监理费、代理费及建设补偿和征地移民费用),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
(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招标人负责;
(3)工程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地位于赣县区白鹭乡、南塘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村庄环境治理工程、沿线生态绿化工程。
(4)计划总工期要求:
①、设计工期:15日历天
②、施工工期:自下发开工令起60日历天内完工;
(5)本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理念要体现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要求,达到水系连通、生态治理、环境改善、景观提升目的,并与已实施的崩岗治理工程相衔接,实现山上治理与山下治理相统一。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设计质量标准为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及等级要求: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设计单位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4)外省设计(或施工)单位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www.jxsggzy.cn/web/)中的投标单位,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6)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工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7)设计单位其他技术人员(5人)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水工、水文、测量、地质、造价及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
(8)施工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及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不含外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10)、施工单位其他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1)、施工单位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 04 月02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4月 03日上午 09:30时整,递交地点为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西塔三楼。
5.2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其他
本次招标要求在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赣州市赣县区水土保持局
法定代表人: 黄才民
联 系 人: 杨茂权
地 址:赣州市赣县区
电 话: 159*****02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 定代 表 人: 李振武
联系人: 刘工
地址: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江西理工大学创业园内
电话: ****-*******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县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     







标签: 综合治理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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