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南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辽市南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2016]12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四平市绥沈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四平市绥沈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绿化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双辽市 ;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相关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具有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五年以上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必须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 年 3_月_12 日至 2018 年 3 月_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_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双辽市宏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或经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职称证书原件,企业2015-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企业2015-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双辽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绥沈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四平市绥沈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邮编: 1364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双辽市宏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双辽市宏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 136400

联系人: 李艳秋

电话: ****-*******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双辽市交通局

2018 年 3 月 1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景观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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