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沿河圩护坡工程沿8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沿河圩护坡工程沿8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鄱阳县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鄱阳县沿河圩
2.2 招标金额:约246万元;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4月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鄱阳县人民政府二楼)。
6.2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未按要求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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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相关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须自行到市检察院或单位所在地、业务发生地的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交给招标人。对经查询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取消中标资格。
7.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鄱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鄱府办字[2016]134 号)文件规定执行。
7.8 中标后,施工企业按《鄱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鄱府字[2017]25号)文件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鄱阳县建设项目部
地 址:鄱阳县城北水利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鄱阳县湖城新天地商业街29-104号
联系人及电话:汤先生:
15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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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